根據集團公司“業務整合、分步實施、穩步推進”的原則,綜合考慮2020年各港口實際經營情況、港口搬遷對接情況以及2021年集團業務突破重點,1月份,集團公司對營銷中心進行了一系列改革,進一步加強營銷隊伍建設,轉變營銷管理模式。
集團營銷中心在原有職能基礎上,初期增設四個部室,包括三個業務部和一個綜合部。從港口現有業務骨干中挑選了一批專業素質高且經驗豐富的人員充實集團營銷中心隊伍。為強化管理,營銷中心出臺、修訂了相關內部管理制度,包括出臺業務績效考核辦法,修改完善港口貨物堆存保管費收取規定,統一規范營銷中心和各港口貨物作業合同模板及合同審批流程等。下一步,營銷中心將以煤炭業務為主導,負責各港口原有鐵路到達煤炭業務中的所有煤企、終端客戶及年中轉量較高的重點貿易商的維護與開發。同時,加強對臨港產業及服務地方區域經濟等非煤貨種的業務開發,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配合客戶銷售工作,參與一定的貿易業務。
此次營銷中心改革,有利于進一步整合各港資源,發揮營銷中心集約、集聚作用,凝聚營銷隊伍集體合力,提高對重點客戶需求的響應速度,避免同質化競爭,為客戶提供更加完善的行業化解決方案和更加貼身貼心的專業化服務,加快推動集團公司做大做強營銷力量,實現高質量發展。
(高 凱)